實驗室檢測的相關要求

化學試劑是滿足一定品質要求的高純度化學品,是分析工作的物質基礎。試劑的純度對於分析測試非常重要。會影響結果的準確性。如果試劑的純度達不到分析測試的要求,就無法得到準確的分析結果。化學試劑的正確選擇和使用將直接影響分析實驗的成敗、實驗的準確性和實驗的成本。因此,儀器使用者必須充分了解化學試劑的性質、種類、用途和使用方法。
根據品質標準和用途,化學試劑大致可分為標準試劑、普通試劑、高純度試劑和專用試劑。
1 檢驗方法的一般要求
- 1稱重:指用天平進行稱重操作,精度要求以數值的有效位數表示,如“稱重20.0g……”稱重的精度為±0.1g; 「稱重20.00g……」 數量精度為±0.01g。
- 2 精確稱量:指用精度為±0.0001g的精密天平進行稱量操作。
- 3 恆量:指在規定條件下連續兩次乾燥或燃燒後的質量差異不超過規定範圍。
- 4測量:指用量筒或量杯測量液體物質的操作,精確度要求以數值的有效位數表示。
- 5.吸液:指用移液管、有刻度的移液管吸取液體物質的操作。精度要求用數值的有效數字表示
- 6 空白試驗:指不加樣品,採用相同的分析步驟、試劑及用量(滴定法中標準滴定溶液的量除外),進行平行操作所得到的結果。用於扣除樣本中試劑背景和計算測試方法的檢出限。
2 試劑要求及溶液濃度的基本表示
本試驗方法所使用的水,在沒有註明其他要求時,均指蒸餾水或去離子水。當沒有指定使用哪種溶劑來製備溶液時,其是指水溶液。當測試方法中未註明H2SO4、HNO3、HCL、NH3·H2O的特定濃度時,均指市售試劑說明書的濃度。滴液量是指從標準滴管流下的蒸餾水量。 20℃時,20滴相當於1.0mL。
溶液濃縮的代表性方法有:
1以標準濃度(即物質的濃度)表示:定義為單位體積溶液中含有此溶質的物質的量,單位為Mol/L。
2 以比例濃度表示:以幾種固體試劑的混合質量分數或液體試劑的混合體積分數表示,可記為(1+1)(4+2+1)
3 以質量(體積)分數表示:以溶液中溶質的質量分數或體積分數表示,可記為w或ф。
4 如果溶液濃度以質量或體積單位表示,則可以用g/L 或其適當的分數(例如mg/mL)表示。
制定解決方案的要求及其他要求:
配製溶液所用試劑和溶劑的純度應符合分析項目的要求。試劑通常儲存在硬玻璃瓶中。鹼液和金屬溶液儲存在聚乙烯瓶中,並在黑暗中儲存在棕色瓶中。
測試過程中必須進行並行測試。檢驗結果的表示方法應符合食品衛生標準的表示方法。資料的計算和取值應遵循有效的數值規則和數值權衡規則。
檢驗過程中,應嚴格依照標準規定的分析程序進行檢驗。實驗中的不安全因素(中毒、爆炸、腐蝕、燒傷等)應採取防護措施。理化檢測實驗室實施分析品質控制。在建立良好技術規格的基礎上,理化檢測實驗室應具備檢出限、精密度、準確度、繪製標準曲線資料等技術參數。檢查人員應填寫檢查紀錄。


